《杂乱的秩序》 1-9 存在的斗争

分享 2 0
taiyon
taiyon 2023-02-02 13:47
编辑此贴

《杂乱的秩序 》
通一尔 著

第一章
存在与存在着
1-9
存在的斗争

由于存在的运动性,任何存在与其存在环境中的其他存在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相互作用,这些存在环境中的存在以及作用对本体存在来说,有些是效用(存在效用),有些是无关效用甚至有些是负效用。存在需要保持其稳定性而存在,那么存在一方面需要将存在环境中的负效用转化为无关效用,以使其无损于本体、不妨碍本体存在,另一方面则需要获得效用或者在必要时将负效用和无关效用转化为效用,以有利于本体存在。这种将负效用转化为无关效用,即是存在对其存在环境具有的适配性。任何存在能够存在着,说明存在与其存在环境保持着一定的适配性。从存在环境中获得效用或者将负效用和无效用转化为效用,则是存在具有的效用获得性。

适配性是存在根据其内在自身以及外部存在环境的不断变化,通过相互作用时刻矫正自身演化方向和演化量以及时刻影响和改变外部存在环境,以使自身能够与存在环境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不妨碍存在稳定性的关系。
适配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矫正自身演化,以适配存在环境。矫正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因为存在环境的作用性而被动的。另一方面是影响和改变存在环境,使得存在环境能够适配自己。
存在环境是由其他存在构成的,本体影响和改变存在环境就是对其他存在的影响和改变。本体又作为其他存在的环境,本体的矫正变化也是对其他存在的存在环境的改变。这些影响和改变都是为了本体的适配,并不一定有利于存在环境中其他存在的适配,甚至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或者有害于其他存在的适配,是对其他存在稳定性的干扰和破坏,不利于其他存在的存在。因此,适配实际是一种互为存在环境的存在之间各自为了自身存在而进行的斗争,是为适配性斗争。
作用,即是存在与存在之间物质或者能量流动的过程,因此,适配就是本体与存在环境不发生强烈的作用,甚至几乎不发生物质和能量的流动,或者在本体自身界限内发生很小的物质和能量的流动,而不至于使本体稳定性受到影响或者灭失。

存在能够存在着,即是对其存在稳定性的持续。存在如果超越本体的自身界限便会灭失,所以,存在与存在之间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得失需要保持一种适度性。
存在需要持续存在着,所以,本体存在与其他存在发生相互作用,必然是为了使其存在保持稳定,甚至形成新的相对更加稳定的存在形态而存在着。也就是存在会始终趋向于发生有利于本体存在的存在活动(存在过程)。但是本体存在与其他存在发生相互作用时,其他存在也是为了其自身存在的稳定性。那么当存在之间发生强烈作用时,也就是发生大量的物质或者能量的转移时,一个存在得到或者失去大量的物质或者能量便会超越自身的界限,则本体灭失。所以,当一个存在从自身发出一定量的物质和能量,则需要从外在获得一定量的物质和能量才能保持自身稳定性不超越自身界限而灭失。也即是说存在总是需要获得(流入)对其存在有效用的物质和能量,并流出对其存在是无效用和负效用的物质和能量。每个存在都是如此地存在着,所以,对于物质或者能量需要相同的存在来说,存在与存在之间发生作用即是对存在效用进行争夺的相互斗争,是为效用获得性斗争。
不过“更加稳定的形态”有时候可能会是不同存在共同的“更加稳定的形态”,或者通过相互作用对抗后形成斗争妥协,共同建立一个相对“更加稳定的形态”,对各斗争方的存在都是有利于的。那么,此类斗争呈现的就是协同性。虽然是协同,但是都是为了本体自身的存在,所以,在一定条件下如果相互的协同并不能使各斗争方都有利于其本体的存在,那么存在与存在之间的协同关系就会瓦解,并且同时形成新的斗争关系。而且,通过协同形成共同的“更加稳定的形态”的新存在之后,就会通过新存在和其他存在进行新的斗争。所以,斗争是永恒的,协同是暂时的,协同是斗争的一种形式,都是为了其本体自身存在而进行的存在活动。
所以,存在通过自身的作用性与存在环境时时刻刻发生着作用,一方面是为了能够使本体与存在环境保持一定程度的适配度(包括主动适配和斗争适配),另一方面是为了能够使自身稳定存在或者形成更加稳定的存在形态。也就是说,所有存在的作用性都呈现出两种力量,一种是适配性斗争力量,另一种是效用获得性斗争力量。所有存在都是通过这两种斗争力与其存在的环境,以及构成环境的其他存在发生作用而保持自身的存在和持续存在。存在的存在过程就是为了本体存在能够存在着的斗争过程。

注:
1、人类的语言是源于人类这种存在形式而出现的,是一种人类给予自己需要的本体化的表达,是人与人之间一种触发作用的呈现。那么对于普遍存在的描述,人类只能采用人类的语言来进行。所以,对于“存在的行为”、“存在的目的”、“存在的斗争”等概念,都是基于人格化的借用,是为了表达类似于人类相同概念的意思,而并非所有存在一定都具有这样主观的人格(物格)。
2、对于其他一些与存在相关的概念,例如,“存在环境”;“相关性”、“因果性”;“系统”;“界限”;“连续性”、“间断性”;“稳定性”;“量变”、“形变”、“质变”;“渐变演化”、“突变演化”等等,都是建立在某种层面和界定尺度前提下的概念。这类概念都是相对的,是为了思想这个世界人为选取了某种确定的界定尺度而标定出来的概念。这类概念的界限会因为界定尺度的不同而不同。而“有利于”、“存在的正向”等概念,是基于一定的存在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界限的相对性概念,在一定存在环境和时空是“有利于”、“存在的正向”,而在另外的存在环境和时空可能正好相反。所以,这类概念的界限会因为存在环境和时空的不同而不同,也不是绝对的概念。
同样,对于世界的因果关系,也是人为标定的,并不是客观世界因果关系的全貌。因为几乎任何一个事件的发生,都是由大量的具有复杂因果性以及相关性的存在之间相互发生作用而产生的结果。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因果事物之间经过这个由大量存在构建起来的复杂的作用关系网之后,往往会形成了一个互为条件或者互为因果的关系,使得无法明确界定是哪个存在的变化而导致了其他存在的变化,还是其他存在中的某个存在的变化导致了这个存在和另外其他存在的变化。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同伴发生或者同伴演化。比如,个体存在的演化与系统演化互为因果,那么个体存在的演化是由存在本体自身的主动性造成的还是由环境演化的被动性造成的,难以界定。
对于这些概念以及概念之间关系的表述和标定,本书是从事物存在可实现的宏观认知尺度出发的,而并非从逻辑思辩和科学定量的角度出发的,所以不做具体的定量性分析和阐述。例如,“飞矢不动”、“阿基里斯跑不过乌龟”、“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等等类似芝诺悖论的事件在宏观世界是无法实现的,是不属于可实现的宏观认知尺度的事物,则本书不做定量分析和阐述。

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