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知道做不到?​《杂乱的秩序》7-2 冲突的本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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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yon
taiyon 2023-10-2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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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乱的秩序》
通一尔 著
第七章
冲突
7-2
冲突的本体原因
生命对生存效用和生存需要的获得,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的层面:感应认知层面、情感倾向和意愿层面、能力和行为自控层面。无论怎样的生存冲突,其发生都是由于感应认知、意愿与能力以及行为自控等本体自身原因造成的。
感应之间的冲突
由于生存环境和生存态的时刻变化,很多以前固化的感应和认知,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可能与实时的感应和认知出现不一致性的情况,当对同一事物出现两种不同的感应,或者当生存环境中出现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生存效用、生存需要、生存策略可以同时被感应到,这时本体选择取舍在感应认知层面就会造成冲突。这是感应和认知自身的内在冲突,包括感性与感性的冲突、感性与理性的冲突、理性与理性的冲突。
感性与感性的冲突,都是基于本体机体感应和情感感应的冲突。包括对各种直接的生存效用和各种直接的机体需要之间的冲突。饥寒交迫并且困顿的时候,先解决吃饭问题还是先解决保暖问题还是先休息一下,就是这样的冲突。
对于具有理性思想的高级生命来说,对任何事物的感应,中间都可能会夹杂着思想认知的评判,这是具有理性思想的生命本体最根本的冲突。包括感性感应与理性认知之间以及理性认知与理性认知之间对同一生存效用和生存策略以及不同生存效用和不同生存策略之间的效用度评判不一致产生的冲突。
人类理性本来是帮助人类更好地提供生存效用评判的,但是理性的出现也给认知决策带来了冲突。对一种事物,感性感应需要获得,而理性推定结果可能正好相反,则是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冲突。比如,有一定程度腐败的食物,机体感应为具有一定的生存效用,情感倾向于获取,但是理性推定有可能会中毒,造成机体致病甚至生命灭失,即是如此。而此时,机体越是饥饿,越是情感上喜欢的食物,则冲突就越为强烈。
根据时刻生存态的不同,感性和理性在冲突中都可以是为机体提供驱动力的,也可以是感性抗拒理性或者理性约束感应的。打针吃药治病、减肥、运动锻炼、戒烟、早休息、享用美食、贪享玩乐与实现理想等等,对于已经实现基础生存的现代人来说,很多事情都会存在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冲突,而二者之间冲突较量的结果取决于时刻生存态,特别是本体实时精神状态的情况,也决定着最后采取的行为。
由于人类的理性认知极其复杂,对很多同一个复杂的事物会有非常多不同的理性认知,这些不同的理性认知之间并不一定都是同向的,反而可能是对立的。当这些对同一事物截然对立的不同认知,在同一个本体被同时触发并调用时,就造成了理性之间的冲突。理性越复杂,相互之间对立的可能性就越大,而效用性评判也就越难,冲突也就越严重。
对于高级生命来说,能够将机体的感应、情感倾向与理性思想区分开来。对于机体感应到的生存效用和情感倾向的需要,理性会依据非经历知识(非本体自身感应经历形成的认知结果,即思想习得性知识)进行复杂的推理评判。正因为是自身非感应经历的知识,难以与自己已有的感应对应,因此,很有可能与自身的机体感应、情感倾向以及理性思想之间产生冲突。
冲突是实时的机体内在活动的精神环境,这样的精神环境会对机体及机体活动造成各种影响,严重时,会导致机体内在活动的异常、认知异常以及外在行为异常。即是说,随着生命的复杂性演化,由生命本体的机体和精神冲突引发的内在生存异常(疾病)会增多而且会越来越复杂,这是生命演化的必然结果。
意愿与能力的冲突
意愿与能力的冲突,是生命对生存效用和生存需求的获取意愿与能够实现所应具备的能力之间的冲突。作为生命来说,通过感应和认知判断,对生存效用总是具有获取的意愿,但是生存效用和需求的获得是需要自身具有相应的能力来实现的,如果意愿与能力之间不对等,则会发生冲突。比如,我们都需要钱,可是我们却挣不到想要的那么多钱。
较为低级的生命对事物的认知感应是机体感应或者情感感应,其行为自然与其机体感应和情感倾向相应的对应。感应为有效用的、有利于生存的事物,情感上天然是喜好,行为自然是获取。对于负效用的、有害于生存的事物,情感上天然是厌恶,行为自然是去除。如果行为确实实现了对效用的获取或者对负效用的去除,那么生命会将这些行为与这些效用或者负效用以及情感倾向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并进行感应固化。那么,一定程度上事物、感应、情感倾向和行为能力之间便是基本对等的对应关系。这种对等性并不是行为一定完全能够实现情感感应的需要,具体情况会因为时刻生存环境而变化,但是这种对等性是具有基本能够实现的可能性,即使不能实现也是在认知确定的范围内。所以,事物、感应、情感倾向、能力之间的对等性使得生命的意愿与能力之间的冲突一般较小。
对于高级生命来说,其意愿除了由机体感应和情感感应产生之外,还可以由理性的思想产生。由于理性思想是一个复杂的认知过程,通常能够对事物进行抽象、多层次转化以及推定,所以可以推定出非直接感应的事物以及未来会出现的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效用性。那么如果推定出某些自己还触及不到、还没有出现在自己生存环境中的事物有效用,则自然产生想要得到的意愿。意愿最终是需要通过行为实现的,而思想是纯粹的脑力活动,与机体能否实现意愿之间没有必然的相关性,那么如果由思想推定而产生的意愿,机体没有能力实现,则会导致意愿与能力之间的冲突。比如,理性推定出成为某项运动的世界冠军是有利于生存的,由此产生一个想要成为世界冠军的意愿,而这个冠军是需要超高的机体能力来实现的,可是能力达不到,那么就是意愿和能力之间产生冲突。
有些由思想产生的意愿不需要机体能力来实现,而是由纯粹的脑力来实现,比如数学、科学。同样,如果脑力的思想能力不够,也无法实现,这也是意愿与能力之间产生的冲突。
行为自控冲突
对于人类而言,感性感应和理性思想对较简单、较直接的生存效用的判断基本是一致的,人类自己通常都明白什么是有利于自身生存的,什么是不利于自身生存的,那么感性感应与理性思想对行为的驱动也是一致的,不会发生冲突。
但是对于复杂的生存效用,以及非常复杂的间接生存效用,只能通过理性思想来认知。而感性对行为驱动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使得理性思想通常不能很好地控制行为。也就是说,理性思想明明知道、明白、理解事物是这个样子,自己应该这个样子去做,可是就是做不到、做不好。此即是行为自控冲突。自控冲突是机体感应、情感、理性思想以及能力之间的各种冲突,各种冲突力量较量之后形成冲突的最终结果,然后表现在外在的行为上,但是很多时候最后的结果是理性对感性的控制和约束失效。
自控冲突是表现在行为上的,所以,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地可以被意识到和被看见。比如:同一块木板,当放在地面上时,感性和理性判断基本一致,可以从上面走过去。但是当这块木板放在高空时,感性和理性之间就会产生判断不一致的冲突,并且虽然客观来说有能力走过去,但是实际却是感性战胜理性而止步不前。又比如:吸烟、熬夜、打游戏等等,理性认为有害,但却阻止不了;减肥、学习等等,理性认为有利,但却持续不下去。
还有一种行为自控冲突是实时的非意识行为与事后意识反思之间的冲突。就是常说的“没意识到”、“阴差阳错”、“鬼使神差”地就做了或者拒绝了某件事情。造成这种行为自控冲突的原因是非意识对行为的驱动力大于意识的驱动力。
生命越复杂、认知越复杂,则由自身引起的冲突就越严重,包括冲突量度和冲突强度。但是也正因为人类具有理性,能够对机体感应和情感感应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和约束,所以,对人类来说,机体感应、情感倾向、理性行为之间一定程度上是相对独立的三个层面。
所以,虽然人类理性认知认为“生命只为生存”,但是情感上并不一定接受这样的观点,行为上也不会必须以“生命只为生存”作为行动的唯一准则。这便是人类自认为自己高尚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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